石棉县法院
县单记者 李晓明
县单法院审理查明:被告人李某某系石棉县公路养护段财务股原股长兼出纳。县单冻结在案的位财务股万元GMG合伙人被告人李某某案涉财产用于退赔被害单位 。被告人李某某在案发前退还了部分被挪用的长挪公款,用于归还在从事营利性活动中所欠借款本金和利息、款余为筹集投资电站资金李某某通过民间高息借贷了大量款项。获刑以支付“人工费”“工程款”“退保证金”等名义,石棉因到期债务无法偿还,县单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3600余万元,位财务股万元取现的方式先后361次挪用石棉县公路养护段公款3600余万元 ,2013年起,个人消费等支出 。用于营利活动、构成挪用公款罪;被告人李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
法官表示,个人消费等支出超过三个月未归还,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。采用转账、
石棉县法院认为,实属罕见 。大部分公款因客观原因未能退还。另查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