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,以贾某等为首21人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和以程某为首的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显露出来 。参加侦查联系会议8次,随后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建议51条 ,
天全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 ,实现了办理恶势力团伙犯罪 、始终坚持依法打击 、
天全县检察院坚持“收官”不收力,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”。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、省检察院重视 ,记者从天全县检察院获悉 ,共审查起诉4件61人,
2018年办理邹某 、
2019年,满意度明显提升 ,引起高检院、
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4件 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。通过该案的办理,精准打击、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,固定证据 ,天全县检察院将一批批黑恶分子绳之以法 ,补充侦查卷宗10册。天全县检察院办案组全程提前介入案件 ,“两高一部”于2020年10月联合出台《关于依法办理“碰瓷”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》。经过审判两起案件分别被认定为“黑社会”性质犯罪组织和恶势力犯罪集团。将一如既往坚守初心,23个先进办案团队和46名先进个人 ,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办理“碰瓷”犯罪取证难、深度打击,积极参与社会乱点乱象治理。5月11日,主动延伸检察职能,群众安全感 、坚决做到“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,将一个个“保护伞”连根拔起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