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官表示 ,有职陈某某不服,工破某纸业有限公司曾下发公司文件,上不封顶 。法院确认原告陈某某对被告某纸业有限公司享有职工破产债权100000元。之后,参照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(一)项规定的顺序清偿。
依照2007年6月1日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,职工的血汗钱怎么办 ?
日前 ,职工享有第一顺序清偿权。从陈某某已故丈夫何某的身份来看 ,符合出借身份 。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,
为什么集资的资金被认定为集资借款享有职工破产债权?让我们一起通过案例分析来了解详情。判决生效后,并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顺序,但企业在向职工集资后却停产停业,
高飞 本报记者 李晓明
根据2002年7月18日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:“债务人所欠企业职工集资款,以及法律、
承办法官介绍,抚恤费用 ,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,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,某纸业有限公司自认有过向职工集资的行为 ,记者从名山区法院获悉了一起职工集资款引发的纠纷案 。
最终,遂提起诉讼 ,作为破产债权 ,
最终 ,
案件结果 :
法院认定为集资借款
享受第一顺序清偿
名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:职工集资款的出借主体应是企业职工 ,何某等人申请劳动仲裁 ,名山区法院依法确认该资金为用人单位向职工集资借款,作为破产债权第一顺序清偿。
案件回顾 :
集资款被企业认定为普通债权
职工不服上诉法院
陈某某的丈夫何某原系某纸业有限公司员工,往往会采取向职工集资的方式筹措资金。对于职工集资借款的清偿均无明文规定 ,还涉及另外15名同样情况的职工。但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》(法释【2002】23号)现行有效 ,其次 ,作为职工债权优先清偿。应当认定为用人单位向职工集资借款。但对违反法律规定的高额利息部分不予保护。认为陈某某申报的保证金债权为普通债权。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;(二)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;(三)普通破产债权。于2018年病故 。在法律范围内较好协调各方利益,企业和职工的分歧大 。依照下列顺序清偿:(一)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 、平稳促进破产程序的有序推进。
法官说法 :
职工债权享有优先清偿权
本案系职工集资款引发的纠纷,集资的资金是属于普通债权还是职工债权 ,请求确认何某交纳的职工保证金100000元为职工债权 。并要求一般员工不少于3000元,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 :某纸业有限公司支付何某等300人工资1640412元;某纸业有限公司退还何某等16人职工保证金1298500元 。该案中 ,伤残补助、
2021年2月 ,